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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6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女友张某,在2005年1月及3月她以家里有事情为由,分别让我从朋友处为其借得3000元,2000元,在2005年11月我俩因感情不和分手,说到借钱的事,她说没钱,在往后给她打电话便不接了.后来借朋友的钱我自己还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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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8 11:10: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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