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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静海中旺村农民,1999年随儿女进静海县城居住.临行前将自家的8母地嘱托邻居张某代种,约好谁种谁收成,地不能荒,并且要交齐国家征收的粮食,如果我父亲要回乡继续种地,张某应将8母地归还,并且如果出现如重新签土地使用合同等事情,应及时通知我父亲.我父亲将电话号码留给了张某. 2005年初父亲回乡想继续种地,与张某联系,张某先是以地里庄稼未收为由说以后归还,秋收时,张某故意晚收,并留下2亩不好的地不收,我父亲与张某多次协调,张某找各种借口不与归还土地,我父亲没办法只好向村委会(土地发包方)反映,但村委会以2002年张某与村委会重签了土地使用合同为由对我父亲不与支持.向县农经委反映,农经委说父亲有理,但农经委要回村里解决...如此多次,至今没能解决.

涉外纠纷
2006-12-13 19: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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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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