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发明的一种烧伤药品,后与某私人企业合作开发,申请批准文号。我父亲持有该药品90%的知识产权及50%的股分(当初为了申报方便曾委托某单位进行改剂型,作为补偿给合作方10%的知识产权,委托的单位不享有知识产权,这些都有原始合同及凭证的。)。现我父亲2005年三月去世,合作方在我父亲去世前一年私下将该药品与第三者合作(今年三月我们才知道此事)。而且第三者将该药品的制作工艺申请了专利(他申请的和我们手头的资料仅仅在于每种药品的剂量有所改动,工艺略有变化,其他大体相同)。我现正与第三者打侵权官司。本来我有请律师,但他说要让我将两种工艺拿去作鉴定。而且他说是法官如此要求的,否则会直接判我们输。我不是很懂法,我不知道是否是真的?而现实的情况是对方是一家大型企业的董事长,还是当地的人大代表,而我是一个一文不名的外地人,我老家是重庆的.。这种人为的鉴定变数很多,我怕花了钱还是难打赢这场官司。想请律师给我指点一下迷津,在下万分感激!!还有对于合作方我们该如何起诉他?能否告他诈骗?

知识产权
2006-12-12 08:46: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