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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们全家在一家酒楼消费,我5岁的小外甥女因从紧靠包厢窗台的一张椅子上攀爬,不慎推开原本关闭但无插销的外窗,导致从无任何防护措施的三楼窗口坠落到地面,摔成重伤,目前正在医院进行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经事后到现场勘察,出事包厢的窗台高度为85CM,窗台前摆放了一张餐椅,窗户为传统的外开式木窗,一共5扇窗叶,其中3扇为固定的,2扇为可开启的(不相邻),可开启的窗叶上无插销,若同时将5扇窗叶全部关闭,从外观看不出有何区别。因此,5岁的小女孩当时可能想从椅子往上爬,手撑在关着的窗户上借力,由于窗户没插销,竟然被推开了,小女孩控制不住惯性,便摔了下去……

知识产权
2006-12-04 17:00: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阿翔52014,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该酒楼在本事件中应承担主要责任,窗户高度过低且无任何保护措施,作为经营者应该预见在三楼经营靠窗的危险性.据此,可主张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等,对于你所取证据同样具有证据效力,至于老人因此所受的刺激而发生的费用,一般可作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请见王牌律师网www.king-lawyer.com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

      范林刚 律师

      2006年12月4日 于北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