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姓张我公司在2006年7月份注册,有3个股东投资分别为 张40% 王40% 李20% 张和王共同设计开发了一种新厂品,并申请了专利,由于公司的资金紧张,以李的个人名义申请了这个专利,并共同签了一份协议,主要是说明以后这个专利是属于公司的。 现在种种迹象感觉到李想独吞这个专利的所有权,经常和公司的张,王争吵,有意向想让这个公司破厂。

刑事行政
2006-12-01 11:35: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