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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们当地一个酒吧老板包某,2003年4月因经营困难,向我寻求合作,2003年5月1日由我加入资金4万元作为合营股份,共同经营这个酒吧。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由于资金仍不足,包某另外借我18000元现金并开具了欠条。后来由于双方经营意见的分歧,我于2003年7月上旬退出了该酒吧,双方口头商定,由包某逐渐返还我作为股份的全部资金和欠款。从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底,包某共归还我入股的本金13000元,尚欠我的入股资金27000元,欠借款18000元。 由于包某从2004年10月起与他人合作贩卖摇头丸,于2004年4月底被公安机关逮捕,现被隔离审查…… 我不知下一步怎么做。(现在我的手中有当初的合作协议和18000元的欠条) 请问律师:我下一步怎样做才能追讨回包某欠我的欠款? 谢谢您的帮助!!!

经济相关
2004-08-14 03:44: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无论如何提出民事诉讼。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起诉比他没被逮捕有利条件更多。该酒吧还在经营吧?如果没经营了也不要紧,相信公安机关也扣押了他的一些财产,包某又被关押,起诉也能找到人。唯一不利的条件是诉讼可能拖得时间稍微长点。
  • 真诚谢谢两位的帮助。我应该具体怎么做呢?(对于诉讼方面的问题我是一窍不通)
  • 去法院起诉他,同时对财产进行保全。
  • 谢谢。。。。不过包某此案比较特殊(本来国情就比较特殊),是当地破获的第一宗贩毒大案,目前包某拘押何处都无法搞清,包某不是当地人,如果去法院起诉该怎么提起?
  •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楼上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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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