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5年初,我父母因我要结婚,给我7000元现金,我随后给他了,当时没有人证.12月15号,我们去购买了床上用品;16号,领取结婚证;17号,我们一起购买床,书柜,梳妆台,餐桌,电视,这些物品口头协议是我的嫁妆,同时还购买了沙发,茶机,是他父母出钱.随后从我出租屋搬去电脑,洗衣机.20号举行婚礼.但是婚后一直争吵.2006年4月28号,我们协议离婚.协议内容是这样的:女方的嫁妆归男方所有,男方给女方买的衣服,首饰等归还男方,存款归女方所有.  事后我后悔了.存款也就是我自己工资和单位同事的礼金.后来我起诉,要求他返还我婚前财产电脑和洗衣机;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婚后一起买的物品.但是法院以协议已对财产进得处理为由,有意向驳回我的诉讼请求,于是我以证据不足申请撤诉.

刑事案件
2006-11-25 17:55: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区分有哪些
6269
以公司名义买房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房屋贷款条件
以公司名义买房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房屋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房屋贷款年限
房屋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