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
我于2002年6月承揽海拉尔私人液化气站土建工程,于当年10末竣工.竣工后该站法人A欠款15万,我于2005年6月20日经当地法院调节判决每月还款2万,但是到期A一直未还,这期间A用该站做抵押与B合伙从新建立另外液化气站.建立后生意一直很好,我几次找他要钱他都没还.我与200510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A与2005年11月4日到工商局变更企业合伙人,变更后是B与C合伙,A撤出.法院与11月14日将该液化气站房产扣押,11月16日工商局批准A等的合法变更.现如今法院答复我无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