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之前,丈夫因吵架(他重男轻女,非生第二胎,我不同意)离家住到了外面,
我乳房肿瘤需要做手术他是知道的,因为孩子小不能断奶就等到现在
但是这三个月来他不问一下我的病情,也不回来看孩子,
给他打电话他也没有反应。他的工资卡一直是他自己拿着
现在我要与他离婚,请问各位律师在法院判定离婚之前的这些日子,我和孩子的生活费用以及治疗费问题。
我可不可以提出让他负担一半这个期间的费用?(我们存折上没有存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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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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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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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其履行丈夫的责任,不行可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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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