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是个移民村,是当年为了兴建新安江水电站而移民到了此地,因而每年可有一笔移民资金以用于支持移民的基础建设,今年八月份,本村的村长和副村长瞒着广大的移民群众,打着移民群众的名义,捏造了一个种植大豆200亩的假项目,向当地的县移民局打报告要求项目资源,骗取县移民局的信任并由此非法获得县移民局下拨的款项20000余元,两人将这笔款项分装入了自己的口袋!而广大的移民群众对此事还浑然不觉!!直到不久后村里为了申请修路款前往移民局方才无意中知道此事,事情暴露后,村长将他分得的钱退回了移民局,但是副村长却坚持不肯退其非法所得的10000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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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和副村长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至于是什么罪名,你们不必多考虑,由司法机关去确定.你们在发现犯罪事实后,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因为村长和副村长是利用职务的便利犯罪,你们应当向检察院举报,向检察院举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只要把事情的经过表述清楚就行了.这种类犯罪,你们不能直接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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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