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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热处理员工,当日我是8:00-20:00的班,19:40左右,我提着热水瓶准备去打开水,在车间主过道上攻丝员工葛忠说找我有事,要我帮热处理员工贾建国在外喝醉,要我帮贾代班,我因为确实有重要的事情办,而且贾下午到车间时我也没有答应他,我当然就不愿意.他根本没有听我什么原因,只问我愿不愿意.说我不愿意以后就不帮我忙.我才说有重要事情要办,他就打断了我的话.他说不管我有天大的事,地大的事,无论什么事情,反正得搞.我还没有把"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办"说完,他就用拳头恶意打伤了我,当时我眉弓部被打开,鼻外内,牙齿被击伤,右眼视线明显模糊,满脸鲜血.他还要继续打我,被车间工作人员拉开.后来他帮我带我到水龙头下把满头满脸的血处理后,眉弓部贴了2个创口贴,也没有送我去医院,他威胁我不要7里8里,说被他打走的公司员工王雄俊就是先例...我自始至终没有和他斗过嘴,没有还过手,被他打伤后我还在解释不能代班的原因.我被打伤正是车间交接班时间,当时在场人员及迅速赶到人员有谭立明,郭立明,罗小河,孙友平,黄岱,刘正元,赵铁等,值班人员是成任,我被打伤时他正好在天车上.伤口还在流血,我打卡离开车间.回家后我打电话给我表弟贺伟,我带伤和他一起坐的士找我们法人代表张可资,还提了些水果,在楼下多次请求,他都没有接待.伤势严重,我在我表弟贺伟的陪同下在一医院接受紧急处理治疗,治疗时间从21:30---0:00多,一个专职医生没有别的病人,费用都是我表弟坐电梯交的,后来就只打破伤风针,也没有来得及输液.治疗过程中,公司车间主任朱国安赶到,我也向他如实的反映了被暴力打伤的情况.医生做完一切处理后,我满脸满身的血,朱国安亲眼看到,还是朱帮我洗的.因为朱国安当晚就是和贾建国出去玩,他就打电话给葛忠和我私了,说他可以赔偿我的一切损失.当时我在治疗中,我和表弟贺伟要求写个私了协议,葛忠拒绝了,他表面答应赔偿我一切损失,我还是放了他一马.我回来后吃药洗澡后已经是凌晨4时左右,后来伤口痛也没有睡好.第二天上班时是葛忠领着行政部郭迎建说的所谓过程,葛忠打电话给我郭迎建找我时我还在睡觉,后来我起来去了公司行政部,我当时只想到要疗伤.我只说了我没有挑事端,我是受害者,我希望公司监督我的损失赔偿到位,别的事情比较含糊,最后我只记得葛忠自己说没有喝酒,我说"我不能保证,也许他喝了酒,但我没有看见,不好说",郭迎建就说,葛忠说没有喝酒就没有喝酒,你不要把墨水瓶扩大化.当时他也没有问我伤势怎么样,用了多少钱,就说不耽误你治疗,去吧.11日我的各种医生治疗又用了一上午,由于眉弓部肿的厉害,更严重的是视网膜水肿,震荡伤也需要修复,我上午就打电话给葛忠,告诉他我治疗需要钱用.医生给我开了4天的吊针,我去缴费时没有这么多钱,只够三天多几元钱,医生已经下班,没有医生的签字是不可以改变处方的.我又打电话给葛忠,当时是12:20左右,跟他讲清楚了我当时的情况,要他借200元送来,他借口怕领导,硬是没有答应,其实他在厂里也是比较闲散的.我又是等,又是找医生,中午饭也没有吃,还想着送病休条到厂里去呢.我找了医生改了处方后,紧急输液后赶到公司请假.我还找葛忠要钱治疗,他一分钱都没有给,推诿说明天,而且在厂里广布谣言要搞我,我第二天到派出所立案时公安人员就听到我的同事给我的忠告提醒可以作证,决不是空穴来风.推无可退,我后来写了两份真实的书面材料,一份送厂里法人代表张可资,他要求下转行政部郭迎建;一份送当地霞城派出所,我自己录了口供,要求立案,当天晚上就有我受害时目击证人录了口供.后来是行政部阻止了公安机关执法,说公司解决.我治疗5天的药费和7天的所谓7元一天营养费,第一次的车费,就算了解了.我在医院的病假和法医鉴定的情况他们都不管.他找葛忠,他也开溜,还关机.。。。。而且,事后一直是我自己出一切费用,后来湘潭电视台法制频道的记者们采访时,郭迎建强烈阻止他们进入公司采访,还出言无礼粗暴,记者朋友们可以作证。第二天,我才收到900元,连我前两天的医院治疗费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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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4 14:25: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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