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家与邻居家发生矛盾1月15日上午12点30分!邻居家有六口人(三男三女)带钢管打到我家门口,我家当时有两个女的在家,一个被打住头部(伤口是大约是3.5CM)另一个打住了右耳及右脸面部(造成右耳断裂3.5CM及面部组织肿损伤)当时两个人都晕了过去,被120送到县中医院,当时我家报了案,打到我家的钢管被派出所带走,在我家邻居家一个男的右手母指第一节粉碎性骨折(已构成轻伤),其它人没有问题,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您律师,请您给予解答! 祝您及家人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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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联系公安机关申请做伤情鉴定,同时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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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安机关做伤情鉴定,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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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根据伤情依法追究对方刑事、行政、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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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