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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2年10月15日进公司的,当时与公司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2003年3月,我在上班路上摔倒骨折,由于当时还未办理好医保转移手续,我只能自费住院治疗,花费了1万多元,事后公司按照福利政策为我报销了5千多元。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我没有申请工伤。2004年,续签合同时时由于更换了部门经理,当时公司只和我续签了一年合同,但是公司一般是2年一签的,2005年由于合同到期时我正处于哺乳期,公司未再和我续签合同,只是我继续在公司工作,今年9月,人事部通知我10月合同到期后不再和我续签合同。

保险纠纷
2006-10-31 22:44: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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