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房屋要装修,找了相识的一位朋友(装修)帮忙出设计方案和出预算。之后,在9月底经由双方协商签定了一式两份的水电安装施工合同。问题出现在,当时本人因工作忙,只是安排了儿子及儿媳签定这份合同,合同上没有签定电线要求“国标”还是“非标”,那朋友(装修)购买回来安装的“庆丰”电线是“非标”的产品,本人对此很不满意,当时我的朋友(装修)表示可更换“国标”产品,其所购“非标”电线产品费用由其承担。但本人认为他的做法不诚信,决议要求他退场。因为在施工期间,本人采用了那朋友(装修)的设计方案及收取了设计效果图14张。现在那朋友要求收取设计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