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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1998年进入南通某公司,2004年9月跳槽至苏州,当初由于南通的公司以我合同未到期为由要求赔付3万元,我没有同意后直接去了苏州,导致我的保险卡以及人事关系均未带走,2006年10月我又回南通工作,现在的新公司准备为我缴纳各种保险,但是由于我的关系还在以前的公司,新公司无法缴纳。

公司企业
2006-10-27 21:08: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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