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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作每月有一半时间出差在外,2007年8-11月期间外出返时发现常有一人在夜间21:00至01:00打我妻子手机或家中电话,电话铃声常将五岁的孩子从熟睡中惊醒,妻说是一同事有事找她,并认为属她个人交友隐私而不容我干涉。10月6日晚我出门接妻下班时见一人送妻回家,妻坦言这是她一‘孔’姓同事,交往已有几月,她说未考虑好如何决择,让我给她一些时间。但我们夫妻情感此前此后一直很好、恩爱依旧。11月6日23:45电话铃声再次将生病已一月多的孩子惊醒,孩子整夜哭闹病情加重,二天后住院冶疗。我对妻说这种行为极不道德,要她自已处理好此事,若再发生我出差回来后,会去找‘孔’面谈解决。11月21日我外出返回时,妻向我提出离婚,并坦承她与‘孔’已维持了数月性关系。 对妻的一系列反常起初我怀疑她可能被人使用了致幻药品,但联系我们相识十三年来她的一些异常行为和家庭背景,我意识到妻的行为可能是精神疾病的一种表现。(她高中时因怀孕六月引产身心遭受极度摧残,数年后在与我相恋时长期隐瞒三角恋情导致前男友自杀身亡!生前嘱我关爱她一生。她跟我一起生活后对我既百般恩爱又常以辱骂、暴力、出走、自杀威胁等行为施加,在此影响下我们诸事不顺、事业难成。在为她母亲患病倾付了所有积蓄后,我们更是生活窘迫、处境艰难,至今没能走出困境。五十年前她的奶奶也曾因受惊吓患精神病,她爷爷在治病时用药不当造成她奶奶死亡,她的父辈是在孤儿院中放羊长大的。)鉴于这些原因我准备从医学和心理学中寻找答案,解开真相。 经过了解‘孔’尚未离婚,11月26日我向‘孔’发去短信警告他停止侵害行为,内容如下:‘你好孔先生,我是***的丈夫,你应知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我的家事我们自然会认真负责地去处理和面对。而你极其卑劣和自私的行为已干扰、影响和危害了我的家人,直接威胁到我五岁孩子的身心健康。你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但掩盖不了你道德水准的严重缺失和人品素质的低下,我很看低你。我郑重敬告孔先生,请远离我的家人,保持应有的距离,不要再骚扰他们。否则,我会尽我保护家人的职责,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请自知、自重、慎行!’ 之后‘孔’随即回复:‘张先生本不想理你,但考虑到你复杂等待的心情,随便说上几句,原以为你除了不敢承担男人应担的责任和如何爱自已的爱人外还算可以,可我知道你灰暗的灵魂向自已的爱人报复,这是一个男人该做的吗?至于我和她,我爱她,但我不知她会不会最后接受我。既使这样我也珍惜在一起的每一段时光,争取让她走出扭曲的内心,开心起来,爱意味着付出与感动而不是占有和折磨,话已说之,也许你不会明白,再见,我们会有面对面的时候!’ 由于真相尚未明了,出于保护孩子、妻子的原因,为避免给他们造成更大的伤害,我没有过激处理和干预,更不能将此事搞得众人皆知。但此后她对是否离婚多次反复,时而将我赶出家门,时而叫我回家,还两次外出不归自认是到‘孔’处过夜。这些打击和痛苦曾让我七天不思寝食,到医院诊断为重度‘焦虑、抑郁症’。 通过到全国各处查阅书籍和咨询心理医生,现已明确我妻患有‘癔症性精神障碍’又称‘歇斯底里’或‘身份认同和识别障碍’,病情主要表现为‘对待处理情感及人际关系向孩童般随意、任性、轻率’等,并具有典型的‘多重人格’,病情仅表现在情感方面,旁人很难察觉她的异常。此病可以治愈,但现在无法说服她接受治疗。 几天前得知‘孔’已不在本地工作,我妻现再次跟我要求离婚,她也准备带着孩子外出。我不愿跟她离婚,更不愿看她这样带着孩子外出。我想给孩子保留一个完整的家庭,至少为孩子保有一个身心健康的母亲,我不想让悲剧再在下一代的身上持续。由于此事太过复杂,我现在需要获得法律的帮助,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在此我想请教几个问题:一、我是否可向第三者‘孔’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应如何取证? 二、对我妻子的离婚要求,我是否可坚持对她和孩子的监护权?是否需要对她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否会给她造成大的精神伤害?

婚姻家庭
2008-02-02 12:16: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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