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一家私营单位工作,08年1月在工作中受伤,做了脾摘除手术。
弟弟已在此私营企业工作了约三年,工作过程中曾签署过劳动合同,不过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且公司不正规,合同只是公司单方持有。平常发工资时,个人手中没有工资单,公司会计那统一记录,个人领取现金后签字即可。基于以上情况想咨询各位如下问题:
1 青年脾摘除可要求赔偿金多少?(公司位于石家庄县级市,本人工资约1500/月)
2 住院期间家里一直有人陪护,从家里来往于医院以及住院生活花费等能否有一定补偿?
3 如果和解失败,走法律程序需要工伤认定,我们怎样才能得知单位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若单位申请了工伤认定,但不把认定书给我们怎么办)?
4 如果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又否认劳动关系,我们应该从哪几方面收集证据以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