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个问题
在十三年前我家承包了一块土地
然后我爸把它转租给了一个木材加工厂的老板
当时签定的合同很简单没有规定具体租期 应该是属于无定期合同吧
其中主要内容就是无限期租给她
租金是1700块钱
后来她在这块地上盖房子办厂
然后去年把这个厂子卖给了另一个人
第三方买了房子之后
无论是从前的承租者还是现在房子的所有人
都没有和我们续签合同也并没有通知我们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可以怎么做
而和前者所签的合同属于可撤消合同么
对于这种显失公平的合同我们可以要求赔偿么
需要和现在的第三方签定合同么
如果协议无效的话
我们可以收回土地么
不胜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