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5年11月24日,我从某电脑经营部购买电脑,以及安装宽带网所用的路由器、网线等。目的是要与房东家共用一个宽带网终端上网。由于我和房东都不知道该如何连接,因此我在购买这些商品时,口头要求该电脑经营部免费提供全部安装服务,并在安装完毕后才支付所购商品所有款项4910元。该电脑经营部老板同意我的要求,并亲自用车送货上门,货送到我所租住的住所后,嘱咐其雇用的技术员在为我安装。安装方案是第三人通过打电话与“智新电脑”商量后才确定的。安装时,我在干其它家务。技术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要在墙上凿洞,因凿洞用的铁钎不能退出墙体,他费尽一番功夫后,都退不出来,于是叫我来帮忙。我按照他的操作方法,用铁锤击打铁钎,不慎被铁钎上飞溅的铁屑飞入眼睛。当时只感觉到眼睛有些不舒服,以为铁屑已不在眼内,叫在场的房东和技术员看,但他们也说没看见什么,于是我继续跟技术员一起干活,直到安装调试完毕,把货款付清后,我才到街上的门诊部看医生。经医院诊治,施行眼球内异物取出术和晶状体摘除术,我为此付出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2000元左右,现我右眼无视力,只有光感,医生说要想恢复部份视力,尚需进行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后续治疗费约为8000元左右。我以帮工受伤为由,找销售商赔偿医药费等,但销售商说,他没有负责安装的责任,是帮我的忙,如果技术员受伤的话应该是我负赔偿责任。所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其它综合
2006-10-17 18:15: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