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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友相识五年,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有二年多的时间,刚开始在一起时就已向双方家长表明对方家庭的经济情况和社会背景,当时,他父母表示不在意我家经济不好的情况,表示同意我们两个之间的交往。 我们于2007年开始提出有结婚的打算,他家人以及亲戚朋友以我家经济不如他家的理由提出阻止,并且他的父母说了很多侮辱性的话来攻击我及我的家人,想以此来阻止我和男友结婚。但我们的感情很深,不愿意为止分手,开始有想过只要我忍忍就没事,但他父母实在太过分,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出来。我担心与男友结婚后,还会受到他父母的欺负,并且发生了这么多事让我对他父母很心寒,不愿意再原谅他们,男友坚持要与我结婚,并同意去公证处公证,结婚后,我可以不为他父母尽孝,我们的一切生活不受他父母干扰,但我觉得这只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协议,不知道公证后,会不会具有法律效力。 很多人可能认为这只是道德的问题,但我真的很苦恼,有些人可能觉得为了幸福应该忍受这一切,但如果您亲身体会过就会知道,我就因为是农村出身就被他父母这么鄙视,还用一些恶毒的语言攻击我,我真的很痛苦。可能也有人说分手了就一了百了,但如果真的这么简单,我也不需要这么麻烦去公证。我只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做了公证之后,至少让我的男友也清楚,免得日后背一个不孝的罪名。

婚姻家庭
2008-01-24 15: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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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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