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8日,我家在拆旧楼房的过程中发生意外,我堂哥从2楼楼顶摔了下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事后,经双方亲属共同商议达成以下协议:我家一次性赔偿我堂嫂公婆养老金、子女抚养费、死者安葬费等共计85000元。由于当天我堂嫂过度悲伤,因此协议由其亲哥哥代签,所赔偿费用也是由其哥哥代签代收的。但在签此协议时有双方所在村的大队书记签字见证。现在,一切都商议好了,协议也都签定了,赔偿也赔了。但我堂嫂不罢休,还想要我家在镇上买的房子。那是我爸给我哥买的结婚用的房子,但我哥现在还没有结婚。现在,我的家也垮了,我们家在农村,出了这事,我爸妈除了要赔付这么一大笔费用外,现在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