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9年大中专毕业分配(属干部编),由长沙市教委开《报到单》到某单位报到,于2001年正式报到,到其下属单位上班,如今原单位改制,在编正式职工一次性买断,,但没我的编,所以不能分钱。后查原因,单位根本就没我的档案(单位人事部说我当时只属挂靠形式),我档案被抛回了我出生地:宁乡。而我的户口已单独,户口本上所在地:长沙浏正街派出所,所在工作:单位名称。市教委收了我200元档案管理费,我根本就不懂这些手续,认为档案应该由人事部直接提,因为我很多同学的档案都是单位直接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