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我和几个同事在上班的时间打牌,被公司人事部经理看到,人事部经理马上将我们的工号牌收去,同时当场宣布将我几个立即除名,第二天就不允许我们上班了,9月27日公司正式下发除名文件,文件中不但写明我们被除名,而且还写明同时处罚我们2000元人民币,因为我们公司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情节比我这次严重,当事人的处罚是免除当前职务,调离原岗位,工作另行安排,同时给予人民币750元的处罚,当接到除名通知后,我向人事部门提出异议,表示处罚是否过重,提出申诉,但公司当即表示,申诉没有意义,不于接受维持原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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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罚是否过重按公司规章制度.
2,对于其罚款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
3,如还有疑问或法律需要可再次来电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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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