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原因:男方有固定收入,但不履行家庭义务,而是用于赌博和买彩票,女方自己存的生小孩的钱和坐月子的钱都被男方拿去乱花了,小孩出生后,女方没得到应有的照顾,小孩没有得到男方任何抚养费。女方用自己的收入独立支撑家庭各项开支和住房贷款达两年,现在有了小孩,无法再支持。现因不能协议,女方带着未满周岁的小孩寄居亲友家数月,存在生活困难。
他们所住的房屋是婚前同居期间共同贷款买的男方姐姐的房子(用于结婚),至今未过户,房屋购买后男方姐姐没有给他们任何收据和房屋凭证。结婚时男女双方共同贷款装修,婚后共同还贷款,目前还有一万多元的贷款未还清。没有用男方姐姐一分钱在房子上。目前男方姐姐名字的房产证又被男方另一个姐姐拿去抵押她的贷款了,房子相当于已被其姐押在了银行。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出示的证据有:贷款的合同(男方的名字,上边有贷款用途和房屋位置,男方单位及负责人签章)和银行给的还贷款收据,装修材料的部分收据,一份和男方婚姻期间签订的男方承认房屋是共同财产并共同还贷款的协议。目前因房产证是男方姐姐的名字,男方说女方什么也别想得到。
请问女方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自己的血汗钱或者分到房产,并要求过错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