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胡海燕,福建省长汀县人,现在福建师范大学读书,家中有一70多岁的奶奶,母亲于2000年与父亲离婚。我父亲于2003年底和长汀县铁长乡政府签定了承包公路的合同,并自己先投入了20多万元,当工程做到了一部分的时候,由于身体不适没办法再继续,经县医院检查病情为胃出血,后与乡政府协商并经中间人(我姑丈)介绍给第二承包人继续完成佘下的工程,也已签定了转包协议书。后来我父亲到福州去复诊,最后确诊为胃癌晚期,在医院进行了手术和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因承担不了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得不转回家里去静养,我父亲在住院期间曾要求铁长乡政府拨一部份款作为医疗费用,但都没有结果,我父亲于2005年1月9号病情恶化不幸去世。 到2005年年底工程已全部完工,后经各部门检验合格,公路也已经通车。2006年1月23日,乡政府按照合同把全部工程款结算给了第二承包方,其中包括我父亲刚开始做的那一部份工程款,但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程款,而我也因为交不起大学最后一年的学费至今还苦苦呆在家里,并且当初我父亲投的这20几万元是房屋的地基钱,一年前我和我奶奶也因为这样而住在政府的过渡房里,更不幸的是,今年年底过渡房也会被政府收回,如果我真的拿不回这笔钱的话,那我的学业和我奶奶以后的生活应该怎么办呢? 近日,我去铁长乡政府了解我父亲生前做的工程量,乡政府管理人员告之我父亲做了大概有13-15万元的工程,我拿着当初父亲的转包合同去找中间人(我姑父),结果被告之没有钱了,后来我去找第二承包人结帐,被告之已经我和姑父结清楚了,叫我去问他,后来我要求再结算一遍,也迟迟不与我结,我现在真的感到很茫然,难道我父亲生前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就这样没了吗?我也要因此而不能再继续我的学业吗?还有我奶奶以后的生活,我的家也因此没有了吗? 大概的事情就是这样子,我应该怎么样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回我应该得的工程款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