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1月9号开始在家休产假,于7月25号到公司上班,上班以后还是安排在以前的部门,由于公司的业务不是很景气,工作不多,领导没有安排给我实际的工作,让我先熟悉一下,也没有告诉我任何关于降低本人工资的事情,公司于8月25号借部门超编,进行部分人员分流,于是把我这个技术员分流到外呼电话的部门,由于工作分配不合我的心意,我于9月1号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于9月15给我发了8月份的工资,但是工资才发了544元,远远低于我以前的工资,我于9月25号打电话询问部门领导有关工资的事宜,该领导说公司按照工作量来考核工资,我没有做任何工作,所以工资就是这么多,我说这是你领导的缘故,并不是因为我工作不好,或者干不了该工作,是你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他没有听完我的讲话就给我挂了电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