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律师:您好!我是在2004年6月1日应聘于惠州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没有和我个人签定劳动合同,只是填了一份联系表格,但是大部分同时都是这样,表格连工资是多少也没有写到,工资是按但是面试时和主管的约定的1800元每月领取,到去年9月,本人从惠州调到深圳分部上班,工资3000元/月,深圳分部只是惠州总部的一个部门,不是一个经济实体,上班至今,今天总部的有关人员带来一份劳动合同要我们签,合同的起止日期是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工资是800元/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