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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秋练律师你好! 我哥2005年9月25日因交通意外入院,对方负全责.左脚粉碎性骨折做了手术后不久就觉得右脚无力抬起,跟主诊医生讲了多次,医生诊断是因受伤多天无活动引起,右脚并无问题。二周刚到,医生说可以随时出院,但当时右脚依然无力抬起,再次跟医生说,医生检查一下依旧诊断无问题,并要求伤者下地在床边多做运动。出院前伤者要求右脚照一照x光片,医生说无需要,坚持他的诊断并说回家后多锻练右脚慢慢就会好转。2005年10月25日我哥出院了.在家休息期间右脚依然无好转,直到2005年12月8日回医院复诊,我们要求主任医生开单照一照右脚x光片,结果发现右脚股骨骨折,立即又进住院.主任医生承认是漏诊,并要求我们不要宣扬开去.由于当时我哥要继续治疗,我们没有同主任医生争论,只要求要回第一次住院的病历本.右脚由于担误时间太久,无法做正常手术,最后只做了加钉固定手术。但右脚已经短了足3厘米,而且右脚活动受阻.我哥2006年8月12日已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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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5 09:25: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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