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多谢你的快速回复,非常感谢! 我哥的交通事故由于是对方负全责,评残后如果向医院索赔,保险公司方面应怎样处理?我曾问过佛山有关评定医疗事故的机构.他们说如果在法庭上,当时的主诊医生不承认我们有向他诉说右脚无力抬起或说无听清楚的话,可能无法评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对方都有律师.会这样吗?在对方不承认的情况下可以评定为医疗事故吗?
-
1、建议您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额。但在协商过程就不要谈医疗纠纷事宜。
2、“评定为医疗事故后如果向医院索赔,保险公司方面会怎样处理他和医院的责任”——原则上保险公司负责车主责任范围内的赔偿,医院承担加重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后发生医疗事故,这方面的案件我处理过多起,一般我们先跟保险公司案全部损害谈妥车主责任索赔偿,在加重的范围内要求医院额外赔偿。
3、“如果在法庭上,当时的主诊医生不承认我们有向他诉说右脚无力抬起或说无听清楚的话,可能无法评定为医疗事故,”是不这样的,医院是否有过错,不在于医生是否承认,而在于X线片、病历。股骨骨折从X线片是很明显显示的,医生未能仔细阅片导致漏诊,是有过错的。
4、如果医疗事故案需我代理处理的话,全程需准备律师费10000元,诉讼费5000元(诉讼费我可以为您出具文件减免),是否需我代理,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如果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需我一并代理的话,律师费为13000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