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五六年支边到新疆一边境小县,为建设边疆,在那工作了三十多年.八七年从县粮食局机关(办公室秘书)退休回原籍陕西.身份为行政干部.九几年的时候,粮食系统改制,不知何故竞将退休多年的母亲由行政划到企业,跟着企业破产倒闭,我母亲的退休关系由粮食局转入社保局,每月仅领取五百多元的生活费,与行政干部退休费相差一千多元,医疗费也取消了.由于原籍距新疆数千公里,年老多病的母亲多年来只有通过书信等方式多方申诉,但一直到她去世也没有得到纠正,身后的数万元的医疗费也无处落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