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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民营企业工作,2004年我在那卖黄金,一次搞活动的时候,来了一批外地人,10多人,将我们柜台的项链偷走了,进价价值45990元.当时我们组有4个人,都被他们的人调开在柜台边接待这伙人,保卫人员也被他们的吸开,柜台中间,有四个高个子男人,有将项链偷走的动作!(这是通过录像看到的)事后企业的人通宵对我们进行了查问,就不再问了.到今年8月15号企业下了处理决定,要我们赔款,有几个领导罚了2000多元,保卫罚了有2000元的,除去他们的罚款,还有27866.80元让我们四个营业员来赔偿,合一个人要赔7000元,本来我们是五个员工,店庆前一天被经理调走收款去了,结果发生这种事.我想问一下企业让我们拿的这些赔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营业员也是一个受害者,我们在销售的同时,这伙人也要看管她手中的商品,而当时柜台外有值班经理,有保卫,有监控器,但还是没有拍下犯罪人的脸.企业说如果破案后会将赔款还给我们.并说这是企业的制度. 我们不同意提出调解,但回答是每人拿6300元.我们要提出仲裁

证券投资
2006-09-05 0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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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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