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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用人单位负责人,于今年7月15日解聘了一名员工,现该名员工威胁要进行仲裁,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该名员工合同到期时间为2006年8月31日,她在六月的考勤记录上有六次未打卡,并有未请假不来上班的情况。经过和她谈话后,在七月份仍然连续6次迟到,严重违反了我单位的劳动制度。于是我于7月15日解聘了她,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了工资,并按规定扣除了违纪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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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12: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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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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