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房产租赁的事情,我是这个星期一租的房,当初带我看房的人(中介公司的)说好每天有班车接送(2班,为了配合有的人9点上班,8.30上班),所以后来我们就签定了协议,是和另外一个人(中介公司的)签定的,协议上写明周一到周五班车送,现在已租了2天,对方跟我说没有8.30上班那个班车了,还说协议上写了班车,我们的确是有班车的,只是不适合我那个上班的时间,请问他们这种情况算是违约吗?我如果要解除合同,请问需要赔偿违约金吗?另外他们原来还说免费有人洗衣服,24小时值班什么的,现在那个值班的我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但是我现在发现他们原先打出来的广告都删掉了这些信息了,也就是我也没什么证据了。

涉外纠纷
2006-08-24 17: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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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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