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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李于06年10月登记结婚,07年5月生了一小孩,07年10月吵架后,就分居了。他于04年以首付30%即5万元买的按揭房,婚后共同装修了10余万,我出资了3万,一部分还欠着。另用我的钱买了嫁壮,花了我3万。吵架后,我一人在外租房住,小孩由他抚养。 那天吵架中,我用刀不小心伤了他的头,然后他去了医院,说是缝了2针。后他就决定要和我离婚,并换了门锁。若上法院离婚,会怎么判呢?财产等是如何分的,我能得到生活困难补助吗,他自己肯定不会出一分钱的。我现在该怎么做,我是否应该现在就提出离婚才有利呢,还是怎么样才有利于我呢?

婚姻家庭
2008-01-07 15:42: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屋,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按揭款的,在法律上应属共同财产。你有权取得份额,但由于系你丈夫婚前支付的首付款,这部分及婚前支付的按揭款,均属你丈夫所有。
  • 小孩一周岁以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女方起诉不受此限制.
    关于房子:是你丈夫婚前购买的,产权应当归他,婚后你们装修部分应当算作共同财产,他应当将10万的一半即5万作为借款还给你,你用你的钱买了嫁妆,如果分得清,你可以分得,如果算不清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如你离婚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居所的话,可以要求他给予困难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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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王勇霞律师
    电话13034867176 QQ417782573
  • 起诉离婚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装修及其他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分割,你没有住房可以保留房子的居住权。
  • 1.起诉离婚房屋属于婚前财产
    2.婚后装修及其他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分割
    3.你没有住房可以保留房子的居住权。
  • 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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