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住东北的一个农村,因个人生理略有缺陷(身高不高),直到26岁也未讨到老婆,直到2006年1月份,经本村的亲人介绍,将本村有缺陷的女孩介绍给我,其家人也曾多次到我家向我父母提起要将其女儿嫁给我的意愿。她当时没有满18周岁,且有一只脚天生短,是个跛子,我与她谈了一次话,她也没有什么意见,全权由她父母做主。经双方父母协商,遂于2006年2月?日按照本地农村习俗,按照女方要求,给予女方现金22000元彩礼就订了婚,结婚日期定于2006年2月?日。彩礼送过去后,对方遂将原有的破旧房子卖了,在本村买了一个象样的房子。在筹备结婚期间,男方单方面还要承担结婚后用的家具、陪嫁首饰等相关结婚用的物品,总计费用达4万余元,原本家里就有万余元的欠款,且我结婚用的钱又都是外借的,现在家里外债将近6万元。婚后直到现在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与她住在我父母的一间空房子里。在婚后的6个月期间,曾与瞒不讲理的丈母娘多次发生争吵。我与她的感情也一点不合。我丈母娘经常到我家里谩骂我父母,多次将我妈妈气晕,丈母娘也多次拿离婚来威胁我,我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丈母娘,7月20日(农历)是我的生日,我与表第一起庆祝,喝了一点白酒,晚上妻子因我喝酒一直责怪、谩骂我,我无语,后又说了一些有损我尊严的话,激怒了我,争吵后,她凌晨跑回了娘家,直到现在,已经3日没有露面,我去寻她,她却躲到亲戚家里,丈母娘把我隔在门外,大声对我说休想把她的女儿带回去,不会再与我过,还扬言彩礼钱也不会退还,除非到法院起诉判还。像我这种情况,彩礼可以退还给我吗?希望律师能给我个答复。

经济相关
2006-08-15 17:07: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