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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于今年7月20日通过报纸招聘到翰金佰COCO酒吧上班的,并交纳押金500元。每天工作时间从下午1点到凌晨3点,后改为下午6点30分致营业结束。8月1日我在工作中感到不适请假回家休息,后经医院检查需手术治疗。8月6日我到单位办理离职,酒吧总经理拒绝签字并不退还押金。

人格尊严
2006-08-09 08:00: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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