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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以姥爷的工龄购得单位房产一处(房产证属姥爷名下)。姥爷现已去世,由姥姥居住。两位老人育有五个儿女。问题1:姥姥是否有权力将此房出卖或赠予某位子女?如果这样,其他子女还有赡养她的义务吗?问题2:如果五个儿女均履行了赡养义务,怎样才能合理分配此房产?姥姥个人的意见是否占主导?

证券投资
2009-04-06 1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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