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今年5月29日我们从长春的一家物流寄了10个箱子到焦作。可是31号只收到8件,司机说是可能丢了2件当时也很竭尽全力的帮我们找,但还是丢了。当时我们还在长春联系物流说让我们和车主联系,车主也答应做相应的赔偿,车主是焦作人说要等我们到焦作后给赔偿。6月底我们到焦作后多次联系车主,(来之前也和车主联系说不用找物流到了焦作直接和他联系)开始他还是推脱说太忙要不就是在外地,后来就不接电话甚至说电话已经换人了。这时再联系物流,他们还是要我们和车主联系说是他们赔偿。其实如果丢的只是衣物也无所谓了,可却是我们的结婚照,每次想起来都是心头的痛,我觉得东西不能这样白白丢了,无论怎样都应该有个说法才是。开始只想有些赔偿,可现在我不为了这点赔偿,就是为了讨个公道,但是又觉得速手无测,不知道该往哪里使劲,还想请大家给出出主意,在此谢谢大家!(目前我们只有拉货的车牌号,物流的电话,和司机已经车主的手机号码)另外,我仔细看了协议,当时我们没有做保价,还有就是我看了网上一个女士在超市存包处丢包的报道,说是没有办法证明包内的物品而败诉。那我的情况呢,我们说是结婚照,但协议的货物名称上写的是衣服和书,我们是否需要做什么证明我们的确丢了2件货和丢的是结婚照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