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银行的员工,在我们的银行里有这样一个明文规定,发生一笔差错要扣罚50元的费用,这次调来了1个新的营业经理,她规定在原来的扣罚基础上,发生第一笔差错,部门内扣罚50元,第二笔加倍,第三笔*3,以此类推.并制定\"连保户\"责任,每二个人进行结对,当其中一人发生差错时,另一人连带扣罚相同金额.我想咨询一下,该营业经理的做法,是否侵害了我们的权益,如果是我们应该怎么办?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损害赔偿
2006-07-29 16:16:1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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