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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的6月份,我在太原的法院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我是长治人),调解书规定对方于05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我相应的费用,到现在一年过去了,我只拿到了其中的三分之二,而且还是在多方与法院联系在他们的帮助下于今年年初拿到的,但现在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另外的三分之一我还是没有拿到.

证券投资
2006-08-01 18: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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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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