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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同原乡政府签定了土地租赁合同,是以租代征的方式签定了70年合同,土地使用证的性质是政府办公用地,签定合同时间是1999年,有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和七里河区政府的常务会议记要:会议原则通过了彭家坪乡政府《关于转让彭家坪乡政府旧址土地使用权和拍卖房屋所有权的报告》、会议认为,彭家坪乡政府旧址属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地面附着物的拍卖按有关程序办理;现由于此地设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扩建道路和规化需要,该地有可能被占用。

婚姻家庭
2006-07-10 15: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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