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1年进入一家大公司工作,并签了劳动合同,94年本人户口迁入,2000年被派到下属公司工作(工资由该下属公司发)今年3月。因2004年5-12该下属公司一直拖欠本人工资,故本人于04年12月到市劳动局仲裁并胜诉(要求其补发拖欠工资、保险、经济赔偿金等)。下属公司不服裁决向区法院上诉......本人继续胜诉,公司又上诉到中级法院,于06年2月16日开庭,但至今还没判决下来,本人多次去电催问,答复是案件太多......。我现在很郁闷,难道就没有期限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