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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相关
2006-06-30 14:26: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处理这种事情,诉讼只是最无奈的选择,加害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你们可以根据该条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