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四年之前,确切时间已经记不清了。我表哥在公主岭一家医院做过一次手术,因心疼钱而提前出院了,术后伤口一直不能痊愈,也没有再去复查,直到前不久,伤口处棉布已经露出来了,才知道原来是手术时或者上药时将一块药布留在体内没有取出来。由于时间太长,就医手续丢失了很多,再加上原来的主治医师现已升为院长,他一会说手续不全,一会说可能是在别的医院留下的,或者说是自己塞进的等种种理由不肯认错。我表哥现在就想要医院把药布免费取出,然后免费住院至痊愈。并给我表哥几百块钱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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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应让你表哥提出相关的在该医院住院的证据,例如住院期间花费多少钱以及主治医师是谁,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赔偿你应得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和该医院协商,把药布取出来,免费住院至痊愈,这个要求合理.
吉林理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作义
865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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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