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最近我遇到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急盼律师帮助。2005年3月份我在我市购买了一套房,很快我就装修入住了。因为我买的是一期的房产,入住后到2005年12月份,开发商上马二期工程,我就发现情况不妙,怎么在我的侧边又要建房,一问才知,正在建的是“第三单元”。我当时在开发商买房时,售楼部张贴的总平面规划图上面我的那套房是三面光的,采光通风好,而且我的购房合同书上所附的平面图也是两个单元的,怎么现在变成三个单元了,后来经过努力,才找到图纸,一看才知道,此图纸与彼图纸不一样。我的这幢16号楼于2004年底已全部完工,并已交付使用。此“第三单元”与原16幢楼地基不连在一起,且相隔约2米,同时不在一个水平面上(即前后错开)。我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说这已得到规划局同意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