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方没有给付货款的前提下,建议你方千万不要开给对方发票,否则,在到法院之后,会遇到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为此,你方败诉风险很大.另外,你可以和对方达成分期还款计划;受让对方的到期债权或者是以物作价抵顶等方式.如果是诉至法院,你方最好是提供给法院对方的银行帐号,供法院保全或执行所用.该公司如果转让给个人的话,也不影响你对债权的追索,因为,在公司财产转让时,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你方发出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否则,对你而言,接受公司的受让人仍然应向你方承担偿还义务.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郑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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