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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于去年去世,生前;留有遗嘱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座留给他的弟弟,当时由于他常年喝酒手抖的无法写字,便由其姐夫代笔,另外两位朋友在场见证,由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字。现有人提出姐夫不能作为代书人,所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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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18:27: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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