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服务合同: 我按要求,提供了某仿制药的申报资料和样品,也通过了省所的复核,按合同对方应该支付第二笔经费,可对方不但不付费,反而说我方耽误时间,要我退回第一笔费用。原因是说我方提供样品和申报资料时间超过半月,由于没提供对照品(合同上没说是由我方提供)导致对方不能送样累计超过原计划1月等。另外由于含量偏低,导致省所复核第一次没通过,申请第二次复检,原样品通过了复核,其中重要原因是他们没有按合同约定的20天内提出申报,而且处理样品不当,导致含量偏低。2006年2月就获省所通过,到现在对方还拒绝付款。 可能一下在网上说不清,能否面谈?我请你喝茶行吗?今天或明天上午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