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庭状况不佳,经由一位阿姨的介绍,我母亲与一位美籍男子办理了结婚手续,该男子(名为吴忠)答应为我全家办理移民手续。当然,我母亲为此也要付出一大笔钱。交付了一部分钱后,这位阿姨和吴忠都去了美国,他们说要去办理一些必要手续。当时有签定合同,说明了如果两年后仍无法移民,他们会退还一半的金额,但是直到如今仍无音信,甚至不接电话。而且,把吴忠介绍给我母亲的是两位在法院工作的人!他们收了我母亲的钱后竟不负责任,说钱不是他们收的,幸亏我母亲把当时的收据复印了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