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2003年再婚。婚前和我们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产权证上是我妻子的名字。我们出资把房屋装修后,供两位老人居住,妻子的姥爷姥姥也同住在此处。房屋只是付了首付,余款全部贷款,是以我妻子的名义贷的款。岳母每月支付我们房租,用以还贷款。(不然我们也是打算出租该房)。后爸在婚前有一套房产,和我岳母结婚后,他的孩子装病骗他把房子卖掉。(他有没有共谋,只有他自己知道)。孩子把钱款卷走。他过来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积蓄(说积蓄都被前妻骗走)。只带了几身衣服就过来了。他的孩子我们至今也没有见过,也从未到岳母家来看望他。再婚家庭容易产生矛盾。我们也不例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